第X条 异常交易及不当获利
1. 正常交易原则
用户应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目的使用平台提供的交易服务,不得利用平台交易机制、行情数据、报价机制、结算机制、系统延迟、技术特性、异常状态或其他非正常交易条件,以自动化、批量化、高频重复或其他方式获取不当利益。
用户正常的交易策略、正常盈利以及单纯较高的盈利金额,本身不构成异常交易或违规行为。
2. 异常交易的认定
平台有合理依据认为用户的交易行为明显偏离正常交易行为,并具有利用特定交易机制、技术特征或异常状态获取非正常收益的特征时,可将相关交易提交风险控制审查。
平台可结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 在特定时间窗口内出现异常高频、连续或重复下单;
- 大量交易在下单时间、交易方向、交易金额、交易间隔、持仓时间或结算时间等方面呈现异常一致性;
- 在极短时间内持续进行相同或高度相似的交易;
- 使用脚本、程序、自动化工具或其他技术手段实施平台未明确允许的批量或高频交易;
- 利用报价、行情数据、订单处理或结算之间的时间差、延迟或不同步进行交易;
- 利用系统故障、价格异常、行情异常、数据错误、接口异常、结算异常或其他明显偏离正常运行状态的情况获取利益;
- 通过拆分账户、多账户协同、关联账户、对敲或其他方式规避平台风险控制措施;
- 其他具有与上述行为相同或类似性质,并有合理证据表明其主要目的或实际效果为利用平台机制或异常状态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平台不应仅以用户盈利、盈利金额较高、连续盈利或采用特定合法交易策略作为认定异常交易的唯一依据。
3. 自动化及程序化交易
未经平台明确允许,用户不得通过脚本、机器人、自动点击工具、API程序或其他自动化技术,以明显超过正常人工操作频率的方式重复提交交易指令,或利用特定时间窗口、行情特征、报价机制或结算机制进行批量化交易。
4. 利用交易或结算机制
用户不得以获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利用交易产品在报价、下单、成交、行情更新或结算过程中存在的技术时间差、数据延迟、异常价格、异常行情或其他非预期运行状态实施交易。
对于正常市场行情变化本身产生的交易机会,平台不得仅因用户把握该交易机会并获得盈利而认定其构成本条所称异常交易。
5. 风险控制及调查措施
当平台发现账户存在合理的异常交易风险时,为保护平台及其他用户的交易安全,平台可在合理必要范围内采取临时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 暂停相关交易功能;
- 限制部分交易权限;
- 暂缓相关交易的结算或资金划转;
- 要求用户进行身份、安全或交易行为核验;
- 对相关订单、账户及关联交易记录进行调查。
平台应根据实际情况在合理期限内完成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解除相关限制或进行进一步处理。
6. 异常交易的处理
经平台审查并有合理证据确认相关交易构成异常交易、机制滥用或不当获利的,平台可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在法律法规及适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项或多项措施:
- 拒绝、撤销或取消尚未完成结算的异常订单;
- 对因异常交易直接产生的收益进行调整、冲正或不予结算;
- 恢复相关账户至异常交易发生前的合理状态;
- 限制、暂停或终止相关产品的交易权限;
- 对严重、重复或具有明显规避风控意图的账户暂停或终止服务;
- 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平台其他规则允许采取的其他措施。
涉及资金调整时,原则上应以经核实与异常交易直接相关的订单及收益为处理范围,不应当然扩大至与异常行为无关的正常交易资金。
7. 系统或行情异常
因系统故障、网络异常、第三方行情源异常、报价错误、数据延迟、结算错误或其他技术原因导致交易价格、交易结果或结算结果明显偏离正常市场状态的,平台有权进行调查。
经核实确属明显错误或异常结果的,平台可在适用法律及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撤销、重新计算、更正相关交易或结算结果。
8. 用户申诉及复核
如用户对异常交易认定或处理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平台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诉。
平台应根据相关订单记录、行情记录、系统日志、账户操作记录及其他合理证据进行复核,并向用户告知复核结果。
为避免风险控制机制被规避或滥用,平台可以不披露具体风险模型、算法、监控参数及触发阈值,但应在合理范围内向用户说明相关处理所依据的交易行为类型及适用规则。
9. 规则适用
本条所称异常交易的认定应结合具体交易行为、技术记录、市场情况及相关证据综合判断。
平台不会仅因用户正常使用交易策略获得较高收益而限制或取消其合法收益;本条主要适用于利用平台非预期机制、技术异常、系统缺陷或其他明显异常条件实施的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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